两岸和平发展论坛发表声明:要高度警惕赖清德“务实台独新表述”******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1月20日福州消息(作者 朱乐)由台湾多个统派社团组成的两岸和平发展论坛20日发表声明指出,赖清德“务实台独新表述”将给台海带来新动荡,台湾各界要高度警惕。
针对赖清德此前先抛出“和平保台”的说法,以及在以民进党新任主席身份召开的记者会上提出“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没有另外再宣布台湾独立的必要”、指称“两岸互不隶属”等论述,两岸和平发展论坛发出该声明。
声明指出,赖清德的“台独新表述”看似对其“务实台独”路线进行微调,企图迷惑台湾选民,并寻求美国的支持,但实质上仍不脱“台独”的本色,差别只在于不敢宣布所谓“台湾共和国独立”。身为执政党主席,同时又将进一步角逐2024年大选,赖清德的这些“务实台独新表述”势必将带给台海局势新动荡。
声明表示,无论是主张“务实台独”,还是“法理台独”,只要主张“台独”,台海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稳定发展,自然也就不可能“保台”。所以赖清德的“务实台独新表述”,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掩饰不了“台独政客”欺骗选民、玩弄权术的恶劣本质。
声明强调,台湾唯一的前途在于两岸早日统一。“台独”势必带来战争与动荡;任何现状都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更何况,“维持现状”只会使两岸的分隔固定化、持久化;只有统一,才能为两岸带来长久稳定和平发展,也才能让台湾脱离以美国为首的外力介入,更能为台湾的经济发展、公共建设、社会福利与人民福祉带来全面的新希望。因此,赖清德所说的“和平保台”“务实台独”“两岸互不隶属”都是伪命题,“和统保台”与“和统壮台”才是真命题。
两岸和平发展论坛呼吁,台湾各界要清楚认知到,只有坚持“两岸同属一中”与“九二共识”,两岸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及国家统一,及早开展民主协商,才能确保台海和平与稳定发展,也才能给台湾人民带来真正的福祉与繁荣。
声明全文如下:
声称自己是“务实的台独工作者”的赖清德,此前先抛出所谓“和平保台”的说法,在以民进党新任主席召开的记者会上,又提出“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没有另外再宣布台湾独立的必要”,并指称“两岸互不隶属”,而“台湾的前途只有2300万人可以决定”,同时还表示不会修改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将继续遵从1999年“台湾前途决议文”的路线。
对此,由台湾20多个在野政党和社团组成的“两岸和平发展论坛”指出,赖清德的“台独新表述”看似对其“务实台独”路线进行微调,企图迷惑台湾选民,并寻求美国的支持,但实质上仍不脱“台独”的本色,差别只在于不敢宣布所谓“台湾共和国独立”。身为执政党主席,同时又将进一步角逐2024年大选,赖清德的这些“务实台独新表述”势必将带给台海局势新动荡。
无论是主张“务实台独”,还是“法理台独”,只要主张“台独”,台海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稳定发展,自然也就不可能“保台”。所以赖清德的“务实台独新表述”,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掩饰不了“台独政客”欺骗选民、玩弄权术的恶劣本质。事实上,民进党在九合一选举大败,已充分证明,其所谓的“抗中保台”“以武拒统”“倚美谋独”路线,导致台海兵凶战危、台湾民生凋蔽,早已大失人心,然而,赖清德与民进党却仍未深刻反省,依旧要将“两国论”路线一条路走到黑,足见其毫无政治道德,心中毫无人民。
两岸和平发展论坛郑重指出,台湾唯一的前途在于两岸早日统一。“台独”势必带来战争与动荡;任何现状都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更何况,“维持现状”只会使两岸的分隔固定化、持久化;只有统一,才能为两岸带来长久稳定和平发展,也才能让台湾脱离以美国为首的外力介入,更能为台湾的经济发展、公共建设、社会福利与人民福祉带来全面的新希望。因此,赖清德所说的“和平保台”“务实台独”“两岸互不隶属”都是伪命题,“和统保台”与“和统壮台”才是真命题。
两岸和平发展论坛郑重呼吁,台湾各界要清楚认知到:赖清德“务实台独”的本质与“法理台独”相差无几,民进党的“台独路线”只会带给台湾人民灾祸;只有台湾人民及早觉醒、团结起来,坚持“两岸同属一中”与“九二共识”的立场,同时,两岸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及国家统一,及早开展民主协商,才能确保台海和平与稳定发展,也才能给台湾人民带来真正的福祉与繁荣。
两岸和平发展论坛
2023年1月20日
(海峡之声)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